俱乐部章程
活动须知
户外活动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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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宝典
会员风采
互动论坛
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俱乐部名称为“征途户外运动俱乐部”,应会员要求组建。
二、俱乐部宗旨:通过组织各类活动,推动本地户外运动的发展,倡导健康休闲的生活方式,缔造真实户外生活感受,力争将本俱乐部建设成为本地的户外运动基地、驴友交流中心、旅游资讯中心。

第二章 活动和服务

一、俱乐部活动项目:登山、穿越、野营、攀岩、速降、定向、郊游、拓展训练以及户外知识讲座、驴友座谈会等多种活动。
二、俱乐部其它项目:出租、出售各类专业户外运动装备。
三、俱乐部提供专业人员、部分户外装备和场地线路,尽可能利用周六、日和节假日组织各类户外活动及市内联谊活动,活动费用以AA制为主。
四、活动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费用AA,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五、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队员要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活动中如发生事前难以预料的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俱乐部及管理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但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建议和帮助会员购买相关的保险。
六、在未经俱乐部许可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会员或非会员不得以本户外运动俱乐部的名义从事、组织各类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将由当事人自负。

第三章 会员制度

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俱乐部的主要活动都将依托注册会员开展,会员享受多项权利并负有一定的义务。

一、入会方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基本社会公德。
2、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身体健康,热爱生活,热爱户外运动。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填写“俱乐部会员登记表”并交纳会员费后,即正式成为注册会员,俱乐部将向正式会员颁发一卡一号的会员卡以证明其会员身分。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俱乐部的各项制度和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装备、安全保障均拥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俱乐部会员可独立向俱乐部发出活动倡仪。
2、优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以会员价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收费活动。
3、以会员价租赁俱乐部提供的户外装备;新会员在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时,可免费使用俱乐部提供的户外装备参加为期两天的活动一次。
4、凭会员卡以会员价或优惠价购买征途户外运动俱乐部合作伙伴的商品,以会员价或优惠价享受征途户外运动俱乐部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
5、免费阅览俱乐部提供的刊物、地图及其它资料;免费在俱乐部上网、发布信息;免费咨询俱乐部掌握的各种信息。
6、优先参加由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讲座、看片会。
7、在俱乐部登记手机号码后,可免费收取俱乐部群发的活动通知短信。
8、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会员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仅用于购买保险。
9、会员组织的活动以及个人的远行,俱乐部都将进行必要协助,跟踪行程,在紧急情况下将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援助会员,但俱乐部不对会员发生的意外负担任何责任。
10、会员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三、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俱乐部章程》,遵守俱乐部《户外活动行为规范》。
2、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
3、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积极协助组织者和领队的工作。
4、会员之间互相帮助,共享有关户外活动的知识的信息。
5、合理使用并爱惜俱乐部公共装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在俱乐部网站论坛注册,并经常发表感想。
7、及时向俱乐部反馈活动成果及出现的各种情况,向俱乐部或论坛提供活动照片或游记。
8、俱乐部有权使用会员在参加活动时拍摄的活动照片和个人肖像照片和于宣传、推介。
9、会员的联络方式或地址有变动时,请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改。
10、按时交纳会费,每年会费为人民币100元整。

四、会员退出
1、会员逾期1个月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2、因个人原因可提出退会。
3、不符合俱乐部会员资格者。
4、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者。
5、对俱乐部造成重大损失者,俱乐部将依法追究责任。
6、对于因个人原因或其它原因退会者,一律不退会费。


俱乐部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权和解释权。